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委托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外網云防護系統(tǒng)運維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國內符合資格要求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項目編號:HH2021031
二、采購組織類型:自行采購-委托代理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采購內容及數量:
序號 | 采購內容 | 金額(萬元) | 內容 |
1 | 外網云防護系統(tǒng)運維采購項目 | 9萬元 | 詳見招標需求 |
五、合格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應當具備的條件和浙財采監(jiān)【2013】24號《關于規(guī)范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設定及資格審查的通知》第六條規(guī)定。
2、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 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招標文件的發(fā)售:
1、發(fā)售時間:2021年 11 月 5 日至2021年 11月11 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00 。(節(jié)假日除外)
2、發(fā)售方式:郵件報名獲取。潛在供應商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形式進行在線報名,將報名資料發(fā)送至指定郵箱356923809@qq.com,報名資料于當日17點后收到的視為下一個工作日收到,逾期不予受理。
3、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每本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電子版,請自備U盤)。
報名費匯入招標代理機構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并在“用途”一欄注明項目編號【HH2021031】。必須確保在報名截止時間前能到指定賬戶上,否則其報名被視為無效。
賬戶名稱: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華夏銀行湖州分行營業(yè)部
銀行帳號:15450000000655175
財務聯系方式:0572-2156671
七、購買招標文件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五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其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3、授權代理人提供近三個月中任意一個月的社保證明;
4、提供自招標公告發(fā)布之后任意時間的“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 )、中國政府采購(www.ccgp.gov.cn ) 投標供應商信用查詢網頁截圖,以上兩者缺一不可;
5、投標報名表: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供應商名稱、詳細地址、聯系人、聯系人電話、郵箱等相關信息并加蓋公章。
注:報名時采購代理機構作資格初步審查,只負責接受報名和發(fā)售招標文件。在開標結束后(評標開始前),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對供應商的資格進行審查,最終根據投標文件決定。
八、投標截止時間和地點:
供應商應于2021年 11月 15 日下午14:30時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開標室(湖州市吳興區(qū)臘山路298號天藍大廈12樓),逾期送達或未密封將拒絕接收。
九、開標時間及地點:
本次招標將于2021年 11 月 15 日下午14:30時在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開標室(湖州市吳興區(qū)臘山路298號天藍大廈12樓),供應商可以派授權代表出席開標會議(授權代表應當是供應商的在職正式職工,并攜帶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等有效證明出席)。
十、發(fā)布招標公告的媒體為:
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xjlq.com.cn/”
十一、信用記錄:
根據財庫[2016]125 號《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采購代理機構會對供應商信用記錄進行查詢并甄別。
1、信用信息查詢的截止時點:投標截止時間前 1 個工作日查詢;
2、查詢渠道:
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
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具體方式:采購代理機構經辦人和監(jiān)督人員將查詢網頁打印、簽字與其他采購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規(guī)則:供應商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其投標將被作為無效投標被拒絕。
不良信用記錄指: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十二、其他事項
1、供貨商如認為招標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視性或者其他違法內容的,應當于2021年 11月 11 日16:00時前,以書面形式要求采購人作出書面解釋、澄清或者向采購人提出書面質疑,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須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的質疑。沒有按要求報名的潛在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提起質疑投訴的,不予受理。
2、供貨商如認為采購過程和中標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中標結果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
3、供應商采用派專人現場遞交投標文件方式的,只允許委派一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參加開標,到場的采購人與代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超過三人,參加人員須按《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期間進入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參與開評標活動的告知書》做好相關工作,并無條件服從開標現場管理。
4、如需到現場開標的供應商代表,湖州健康碼必須為綠碼!
十三、業(yè)務咨詢
采購人: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聯系人:高先生
代理機構: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小徐 聯系電話:13567285674
質疑函接收人:崔小燕 聯系電話:0572-2156671/13335827362
地址:湖州市吳興區(qū)臘山路298號天藍大廈12樓1201室
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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